新加坡30亿洗钱案
NO.1 苏海金认罪被判14个月,充公资产超1.65亿新元
苏海金被判监禁14个月,涉及洗钱案的第二名认罪并被判刑的被告。他愿意充公超过1.65亿新元的资产,包括房产、银行账户、豪车、名牌包、名表等。
• 资产清单包括超过1.65亿新元的资产,其中包括银行账户、房产、现金、豪车、名牌包、名表、名酒等。
• 他被判刑后同意充公绝大部分资产,显示了他改过的决心。
NO.2 王宝森被判13个月,充公资产超800万,月底或可出狱
王宝森被判监禁13个月,认罪后同意充公超过800万新元的资产。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,可能在本月底就可出狱。
• 他被判刑后同意充公自己、妻子及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,包括银行账户、房产等。
目前,苏文强、苏海金和王宝森已被治罪,其他七名涉案人仍在审前会议阶段。